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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市财政局关于废止《海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量化标准的通知》的通知

2020-06-16

海口市财政局关于废止《海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量化标准的通知》的通知

各区财政局、保税区财政局、高新区财政局、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局属各单位、局机关各科室:

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,加强财政法治建设,经研究决定,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废止《海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量化标准的通知》(海财督〔2018〕5450号,备案登记号:QHK-2018-12002),并统一执行海南省财政厅的执行标准(索引号:QSF-2018-320013)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1.海口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量化标准

2.海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量化标准

海口市财政局

2020年6月16日

附件1 海口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量化标准.rar

海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量化标准.zi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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